2018年9月3日星期一

勞務派遣的優點和好處



  優點:

  1、“不求所有,但求所用”是勞務派遣制的一台中粗工個顯著特征。現有三種用工現像:一是養人;二是養人不用人;三是不養人而用人,對用人單位來說“工人不養而用”是上上之策,追求用人“為我所用”要比“為我所有”有利得多。實行勞務派遣制,使用人單位在工人使用上“不求所有、但求所用”這種新的用人理念得以實現。用人單位只需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一份勞務派遣協議,然後由勞務派遣機構把合適人員派到用人單位工作。用人單位只需負責對員工的使用,不與工人本人發生任何隸屬關系。

  2、“你用人,我管人”是人才派遣制的又一個顯著特征。人才派遣制的用人模式實際上形成的是三種關系,也就是以人才派遣機構為中間行為的主體,形成的派遣機構與被派遣之間的隸屬關系、派遣機構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合作關系,以及被派遣人才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工作關系。很顯然,用人單位對人才只管使用和使用中的工作考核,剩下的一切管理工作、包括工資薪酬的發放、社會保險的代收代繳、合同的簽訂續訂和解除,相關問題高雄臨時工和爭議的處理、日常一系列的人事管理等,全部有人才的派遣機構負責。用人單位用人,派遣機構管人,這種用人模式對對用人單位來說省了很多事。

  好處:

  1、能降低各企業的用人成本及支出,減少人員儲備,降低固定人工成本。

  2、可做到“你用人,我管人”的管理機制,降低人力資源管台中臨時工理和制度成本,降低產品成本,提高市場競爭力,使企業的人事管理更為便捷專業。

  3、減少企業與勞工之間的台中人力派遣各種工傷勞資糾紛,以及可以避免周旋與日益復雜的政府規定和要求,節省管理成本。

  4、企業可根據定單或季節的需要,靈活調整工人數量和工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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